1、落實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并落實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建立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考核、獎懲制度。
3、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及演練。
4、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及時消除火災隐患。
5、按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6、按規定設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應急照明設施,并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7、消防控制室配備消防值班人員,制定值班崗位職責,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8、新建、擴建、改建及裝飾裝修工程報學校消防機構備案。
9、按照規定的程序與措施處置火災事故。
10、學校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學生宿舍管理部門除履行上述規定外。還應當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職責:
(1)建立由學生參加的志願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消防演練;
(2)加強學生宿舍用火、用電安全教育與檢查;
(3)加強夜間防火巡查,發現火災立即組織撲救和疏散學生。